臺灣❖亞太文化創意產業之展望

MCA※0046㊣2023/1/30

文化治理 Cultural Governance

※文化部《企業促進文化發展》
為促進上市櫃企業支持文化發展,經文化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、台灣證券交易所協調,促成「企業促進文化發展」明確納入我國永續發展實踐範疇。
自今(2023)年「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」上市櫃公司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,並於《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》中揭露相關內容,即可以評鑑中得分。
將企業「促進文化發展」納入《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》的「維護社會公益」實踐範疇。

※財政部金管會《公司治理評鑑》
。台灣2022年度,共有上市公司971家、上櫃公司805家(平均每家投入文化創意產業資金約120萬元/每年)
。支持文化發展方式與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、年報或永績報告書
。將「企業宜經由捐贈、贊助、投資、採購、策略合作、企業志願技術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,持續將資源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,以促進文化發展。」
。明確休閒納入「維護社會公益」範疇,提供企業贊揚藝文事業明確規範指引及鼓勵,有助於帶動更多企業落實文化永續
。2021年企業投入文化創意產業規模約達20億元(2023年將達30億元、2024年將近80億元規模)
。推動《文化創意產業法》修法,包括規劃再放寬營利事業捐贈認列費用上限、以及増訂個人及營利事業投資抵減規定等
。推廣企業實踐ESG,落實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,成為企業的DNA
。文化藝術是國家的名片,期盼企業能夠投資文化創意產業,譲文化事業產生不同的様貌,擦亮國家名片